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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国税函[2010]26号

颁布时间:2010-01-19 13:51:21.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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