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告[2010]6号
颁布时间:2010-05-11 11:04:44.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号),2010年6月底前将对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解决个体工商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无法正常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组织软件开发单位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统一使用升级后的V6.15版本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AI3型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密文均为108位。
二、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升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到V6.15版本。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可到深圳市国税局网站()或相应的服务单位网站下载升级软件和升级操作说明。
福田区局所辖的纳税人到深圳市索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下载地址:
福田区局以外的纳税人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站下载,下载地址:开票软件升级程序。rar或
三、本次升级免费,服务单位不得收取升级费用。纳税人在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相应的服务单位联系。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服务电话:82133022
深圳市索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88836188、25843119
四、纳税人升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到V6.15版本后,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应同时升级网上抄报税软件至1.0.3版本,才能正常网上抄报税。纳税人可到国税局网站下载网上抄报税软件升级版本。
特此通告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