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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9]115号

颁布时间:2009-06-12 14:42:22.000 发文单位: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东川园区、生物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湖景区地方税务分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党委、工会:

  今年1-5月份,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但是,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大幅下滑、政策减收因素较多以及去年同期税收收入基数较大的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收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全年税收稳定增长,现就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分析会精神, 全力组织税费收入。根据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分析会精神,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始终把组织税费收入作为地税工作的中心任务,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政策动态,认真分析税源增减趋势,遵循经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税源监控机制,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费征管,挖掘增收潜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健康稳定增长。

  二、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密切监控收入进度。建立和完善收入分析制度,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随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及主要原因。从具体的税种、行业、企业入手,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分析和预测工作,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加强税源管理, 堵塞税收漏洞。认真落实好各税种征收管理的措施,落实营业税管理规定,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加大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监管力度,加强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的源泉控管和代扣代缴,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车船税“一条龙”征收,提高各税种的征管水平。加强税种和行业的纳税评估工作,针对税源实际和纳税遵从风险,重点对建筑安装、房地产、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等行业及和重点企业以及零申报、低税负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把税源管住管好。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职责,着力解决税源管理与人员配置的“二、八”现象,整合征管力量, 强化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提升税源控管水平。

  四、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认真落实欠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严密的欠税监控制度。认真落实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实行规范严密追缴程序,利用《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对欠税应实行计算机、帐表双重管理,进一步明确欠税追缴责任,大力清缴陈欠,最大限度地控制新欠发生。严格缓税审批,坚决杜绝违规批准缓税;缓征到期的要及时征收入库。建立与公安、法院、国税等部门的欠税追缴协作机制,使欠税纳税人及时、足额的缴纳欠税。

  五、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作用,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数据应用和税收管理水平。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从制度上加强数据的质量控制,为开展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提供数据支持。不断完善《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挖掘数据大集中工程的管理潜力和决策支持功能,充分利用涉税数据和分析结果,强化税源管理。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电子缴税横向连网工作,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地税、国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方便纳税人缴税,加快税款入库速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对“双定户”实施银行批量扣税和实时划款征收,不断扩大扣税户数,全面推行银行POS机代收现金税(费)款业务。

  六、加强税务稽查,做到管查互动、应收尽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对税收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将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健全税务稽查与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横向互动机制,做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大企业的纳税自查和辅导工作,确保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七、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继续推进发票改革,简化、简并发票,创新发票管理办法,严格发票印、领、发、结算等程序。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制售、贩卖假发票,巩固打击假发票的成果,逐步建立起依法规范、协调顺畅、配合到位、打击有力的长效机制。扩大有奖发票的范围,推动以票控税工作。

  八、加强纳税服务和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大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政策宣传活动,针对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提高纳税人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自觉性,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服务窗口,推进“纳税人之家”创建工作,提高办税和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九、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健全内外互动的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与工商、国税、建设、国土、银行、社保、保险、公安交通、房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广泛收集、利用第三方信息,促进相关税种的管理。积极探索改进征管方式、委托代征代扣、强化源泉控管等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强与上述部门及街道社区、县乡财政、中介机构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建立代征代缴、代扣代缴关系,加大税收代征工作力度,逐步健全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形成综合治税合力。

  十、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组织收入的工作调研,把跟踪督促、检查落实作为组织收入的关键,督促地税干部集中全部时间和精力抓税源管理、抓组织收入、抓纳税服务,为圆满完成收入目标提供坚强的保障。为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实行重点税收地区和纳税人联点制度,认真履行组织收入工作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各级地税部门也要建立领导班子调研联点制度,确定联点地区和企业,深入企业、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地区税源变化动态,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完成各项工作作出科学决策。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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