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0-10-20 09:34:45.000 发文单位:
近期由于部分用户税控盘出现时钟跳变问题,导致时钟异常,影响正常业务进行。为解决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对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进行了修订和业务功能测试,形成解决税控盘时钟跳变临时补丁。我局货运发票发票税控系统后台系统与税务机关代开系统已完成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机关升级
(一)税务端后台系统与税务机关代开系统13_LS1号补丁升级后读写盘及认证控件版本由2.0.0.8变为3.0.0.1。请各用户及时升级客户端控件。
(二)请各用户认真阅读附件《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13_LS1号补丁(税局端)业务处理流程》与《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务机关代开1.1.13_LS1号补丁业务处理流程》。按文档要求进行相应操作。
二、纳税人与中介代开
(一)货运发票税控系统_纳税人端(含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解决税控盘时钟跳变的13_LS1号补丁涉及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企业自开版)、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代征机构代开版)。
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企业自开版)13_LS1号补丁升级必须在已升级11号补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后的版本信息为V1.1.11 2010.10。
货运发票开票软件(代征机构代开版)13_LS1号补丁升级必须在V1.0.02版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后的版本信息为V1.1.11 2010.10。
(二)补丁包和有关技术文档,在百望呼叫网站()发布,具体发布目录是“软件下载”中。
税务机关可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4008112366)获取支持服务; 纳税人可通过百望呼叫分中心(4006112366)和百望呼叫网站(),在升级工作中获取支持服务。
附件:《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13_LS1号补丁(税局端)业务处理流程》
《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务机关代开1.1.13_LS1号补丁业务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