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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陕地税发[2009]69号

颁布时间:2009-04-15 15:37:02.000 发文单位: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及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落实好《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陕地税发〔2009〕43号),加强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行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意义

  对不动产和建筑业实行项目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这两个行业中存在的工程立项不透明,各项目混合结算、混乱开票,外出施工不申报等问题而采取的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实行项目管理将促进这两个行业的税收管理从当前以纳税人为主、粗放的、手工管理模式向以项目为主、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是实现这种转变的重要依托。因此,做好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的推广是促进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管理质量提高的基础和保障。

  二、推行工作组织领导

  推广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税政、征管、计算机信息中心等部门协作完成。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成立由分管流转税的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流转税管理处。负责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实施工作,切实搞好分工和部门协调,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推行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范围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在全省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以不动产、建筑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不动产、建筑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承接建筑业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以不动产销售、建筑业发票为控管手段,通过对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税收征管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比对,对不动产、建筑业税收实施监控,实现不动产、建筑业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

  五、实施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职责任务

  (一)省局工作职责:

  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研究制定;

  2.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流程的制定;

  3.指导全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4.检查全省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

  (二)各市、县(区)局工作职责:

  1.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细化的实施办法;

  2.负责《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工作;

  3.负责市、县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信息采集、传递、比对工作;

  4.负责不动产、建筑业工程税收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

  六、推行工作步骤

  (一)2009年1月—3月:研究制定下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推广工作方案,对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进行安排部署;

  (二)2009年4月—8月:各市、县(区)局组织实施;

  (三)2009年9月:组织开展对全省不动产、建筑业工程营业税项目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2009年第四季度: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五)经验交流会议以后,将项目管理纳入流转税管理的一项长效工作,积极做好不动产、建筑业工程营业税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提高我省不动产、建筑业税收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质量和水平。

  七、实施不动产、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施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是加强营业税分行业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顺利实施。

  (二)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按时间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要尽快完成对本地全部在建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项目的清理,做好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要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适用范围和相关政策,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跟踪问题,总结经验。各单位要注意研究推广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局报告。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为加强不动产、建筑业税收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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