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04-08 09:02:37.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各参保单位:
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最低工资的调整,从新的缴费年度即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1年4——6月份社保缴费基数中涉及最低工资参数的仍按900元执行,厦门地税局已及时调整4月份的帐目,请各用人单位做好2011年4月份社保账目的核对工作,2011年4月初外来务工人员已按1100元标准申报入库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的,请向管征区局申请帐目纠错调整,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