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告[2011]7号
颁布时间:2011-10-25 15:07:19.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税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16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新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与上述新版发票相对应的旧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同时停止使用。
新版发票式样及防伪措施可以登录大连地税网站()查看。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