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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的通知

京财税[2012]613号

颁布时间:2012-04-12 11:06:38.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29号)统一部署,为及时了解企业所得税税源的动态分布状况,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参考,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企业范围

  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北京地区共32家企业列入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范围,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相关报送要求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是研究财税改革、制定财税政策、加强税政分析的重要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快报工作自2012年1季度起开始调查。请各单位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16日内,报送到北京市财政局,并由我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财政部。

  2012年1季度快报报送时间为4月25日之前。

  快报调查软件参数等资料于2012年4月13日布置会上发光盘,相关参数等在财政部税政司网址()提供下载。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邮编:100048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 税政(关税)处 李杰 88549432 陈欣 88549412 88549405(传真)

  邮箱:sz@bjcz.gov.cn

  附件:

  1.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被调查企业名单(北京部分)

  2.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

  3.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说明

  4.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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