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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会协[2008]98号

颁布时间:2008-12-29 11:16:43.000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经验,深入研究世界会计职业发展规律,先后提出并实施了行业人才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行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适应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化行业结构,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更好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有必要大力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必要性

  1.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一批能够为特大型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事务所。同时,中国企业发展规模多元化、服务需求多样化,也需要众多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中小事务所。这就需要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理的事务所规模结构、区域结构和服务结构,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因此,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既是行业做大做强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

  2.中小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强经济活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着力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事务所经营成本低、专业特色突出、服务角色灵活的优势,更能适应中小企业数量大、规模小、种类多、经营相对单一等特点。中小事务所既是中小企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主体力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3.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也是中小事务所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国中小事务所受自身发展基础、市场准入和执业环境等内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事务所存在着市场开拓能力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品牌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生存和发展的障碍。中小事务所要适应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必须不断规范管理运作,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业服务供给,彻底转变传统的单纯以审计服务为主的发展观念,大力拓展税务鉴证与咨询、管理咨询、各类代理等咨询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二、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总体目标

  4.规范和发展中小事务所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探索和总结中小事务所发展规律,推进中小事务所依法规范经营,引导中小事务所不断实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夯实中小事务所的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中小事务所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用5-10年的时间,打造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质量严格、服务水平精专、社会公信力强、能够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小事务所群体。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着力提高中小事务所执业规范化水平

  5.依法开展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要探索建立对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制度,对执业年限、专业经历、执业质量、诚信状况、管理经验进行全面评价,确保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强化对中小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度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情况、诚信记录、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形,要依法采取不予通过检查等措施,确保中小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研究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分级考核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事务所建立专业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引导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使用自律机制的建立。

  6.加大对中小事务所执业情况和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快建设对中小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各类信息全面记录和实时监控体系,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切实做好五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严格检查,严格惩戒,促进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探索建立中小事务所分类监管制度,对于执业质量差、职业道德低的中小事务所要缩短检查周期,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对于采取回扣、恶意作假等违反职业道德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7.研究探索中小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对中小事务所人才状况、内部治理、行业贡献、诚信水平和品牌形象等进行客观考察,评定信用等级。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度高的中小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

  四、提高素质,创新体制,不断开拓中小事务所全面持续发展之路

  8.大力培养中小事务所急需的人才。中小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招募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人力资源制度,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的氛围。加大培养人才的投入,积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行业培训。要建立健全员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发展成果由全体员工分享的理念和保障机制。

  9.大力开辟市场需要的特色服务领域。中小事务所要找准市场定位,不断探索做精、做专、做优之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验证、财务报表审计、税务鉴证与咨询、资产和负债的估价、代理记账、管理咨询等为基础,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要不断进行服务创新,大力开拓破产案件管理、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业务。要通过确立专业化发展、产业链构建、一体化管理战略,形成专业集群、服务品牌和竞争优势。

  10.加快研发和推广中小事务所需要的审计技术。中小事务所要及时掌握先进的审计技术,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审计能力,实现与客户的信息技术同步发展。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装备信息技术环境下审计的工具。吸引IT人员加入事务所队伍,提升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增值服务能力。

  11.建立健全有效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中小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对业务质量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要建立以质量、责任、风险控制为导向的业务人员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提高业务质量,控制业务风险。

  12.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组织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支持中小事务所在法律允许框架下,探索专业公司化管理和运作形式,实现审计业务与其他专业服务的融合发展。通过订立合伙协议(章程),构建起符合法律规范、符合行业惯例、符合人合要求的内部治理机制。

  13.大力培育和打造具有精专特色的知名品牌。中小事务所要通过专业特色形成自己的市场、人才、技术优势,打造知名品牌。要实行错位经营战略,转变经营模式雷同、缺乏服务品牌的状况。要注重信誉建设,珍视职业声誉、信誉和形象,不断提高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

  五、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指导力度,协调各方关系,大力创造有利于中小事务所规范发展的良好执业环境

  14.加强中小事务所规范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协会要组建“中小事务所发展委员会”,制订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规划和指导中小事务所的发展。加快推进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完善以注册为枢纽的中小事务所管理、监督、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与有关部门、行业商会(协会)、企业相互链接的信息服务网络。

  15.大力支持中小事务所培养人才。协会要制定中小事务所人才培养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要建立中小事务所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加大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探索中小事务所“菜单式”培训供给,加强对中小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专项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拓展合伙人(股东)和业务骨干的国际视野,积极开展国际交流,组织境外考察、研修和培训。中注协要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事务所人才培养继续给予资助。

  16.指导和帮助开辟国内外市场和新兴业务领域。协会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推动中小事务所积极参加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招标活动。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小事务所推介平台,组织各类供求洽谈会、见面会、品牌推介会以及国内外商务考察等活动。指导中小事务所承接会计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中小事务所服务中小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专业服务市场。

  17.加大对中小事务所提供技术服务的力度。协会要适应中小企业审计的需要,制定中小企业审计指南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开发中小企业审计软件,推动审计技术现代化。建立咨询专家队伍,为中小事务所开展技术咨询。鼓励中小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小事务所的应用。

  18.推进中小事务所最佳管理实务的研发和应用。要借鉴国外中小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制订我国中小事务所管理最佳实务指南。协会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事务所合并、联合,紧随市场的发育构建与市场需要相匹配的机构规模和能力。

  19.积极改善中小事务所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协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中小事务所在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支持。积极与工商、税务、物价、金融、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构建提升中小事务所发展的协作机制。研究中小事务所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等,推动出台行业收费指导办法。

  20.加强党建工作和参政议政。协会要加强中小事务所党建工作,重视发挥党组织在行业诚信教育和保障注册会计师核心价值中的领导作用。要努力构建中小事务所参政议政的通道,发挥中小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作用。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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