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9]164号
颁布时间:2009-09-22 16:44:55.000 发文单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三个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认真贯彻执行《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
请将书面意见于2009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 陈明海 李哲
联系电话: (010)88191734、88191795
传 真: (010)88191795
电子邮箱: biaozhun@cas.org.cn
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4.关于《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5.《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6.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