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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财企[2010]103号

颁布时间:2010-06-10 15:31:21.000 发文单位: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企[2013]67号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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