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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会行党[2010]23号

颁布时间:2010-09-24 11:52:18.000 发文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领导)小组、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协会:

  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在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行业发展正处于重要机遇期,为使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及整个行业党建工作与行业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为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机制保障,现就切实做好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综合指标导引、分类自我评价、纵横定位定向、分级核实公开、管理持续优化”的行业创先争优机制,既是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行业建设的有效抓手,对于更好地使创先争优活动与行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使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开展下去,更好地使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夯实行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更好地创新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手段具有重大意义。各级行业党组织、协会和各事务所、广大从业人员要准确分析把握行业发展和行业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准确把握内涵要求。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是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要迅速动员部署,把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每一名从业人员,特别是要准确理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口径和标准。要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不断丰富和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对各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在10月中旬前完成。

  三、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实现自我科学评价。要把综合评价信息填报过程当作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准确判断行业发展形势,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过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各事务所和行业从业人员按照自己所属类别(即大型、中型、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或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全面、客观、真实填报相应综合评价表。要指导和帮助各事务所和行业从业人员根据准确填报的综合评价表,对照所属类别的评分标准,自我打分,科学评价。信息填报工作要在11月中旬前完成。

  四、指导正确定位定向,开展比学赶超竞赛。要采取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指导各事务所和行业从业人员在科学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与自身过去比,与行业同类事务所和个人比,找准位置、找出差距、找到方向。要通过推进“个十百千”争创工程,组织“大学习、大比武、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等方式,引导各事务所和行业从业人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各事务所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从业人员立足岗位比学习、比能力、比业绩、比贡献。

  五、认真核实数据信息,积极稳妥进行公开。2010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的事务所填报信息由中注协核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含2010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百家的事务所分所)填报信息由所在地省级注协核查。核查工作要结合执业质量检查、年度综合评价排名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进行,也可进行适当的调查。要于11月30日前抽取不低于本地事务所总量的20%进行初步核查,全部审核工作要于12月底前完成,并将审核后的综合评价表统一报中注协。要于今年底明年初,采取适当方式将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持续优化管理。行业党组织和协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由协会领导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培训指导、信息核实、上报公开等相关工作。各事务所要由一名副主任会计师或相当级别的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要注意总结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持续优化行业监督、管理与服务,以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探索行业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各事务所要在自我科学评价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请将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中注协。

  具体填报工作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专栏,登录在线软件系统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行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后统一录入。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大型事务所)(试行).doc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中型事务所)(试行).doc

  附件:3.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小型事务所)(试行).doc

  附件:4.个人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合伙人/股东)(试行).doc

  附件:5.个人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注册会计师)(试行).doc

  附件:6.个人创先争优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从业人员)(试 行).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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