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0-11-09 09:16:38.000 发文单位: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09年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9]8号),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等行业以及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对部分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7089户,会计师事务所543家。从总体上看,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逐步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地财政部门检查发现,部分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白条入账、假发票报账、资产管理混乱、收入直接冲抵支出等问题,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甚至不设账簿,少数企业为完成绩效考核调节利润指标、获取银行贷款等目的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未统一核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挪用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问题较突出。各地共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82.26亿元,查补税款5.95亿元。各级财政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4843户(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88户),对单位处以罚款3778.75万元,对27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并对部分单位提出了撤换会计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检查发现部分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执行新审计准则,执业质量不高,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规范现象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内部治理、内部控制薄弱,事务所内部各部门、股东、合伙人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特别是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流于形式;未能保持设立条件,不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甚至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各地财政部门共对6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罚,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处罚,其中对厦门平正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12个月,厦门新昌会计师事务所、伊犁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6个月,四川元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崇信会计师事务所、陇南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3个月,陕西大地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执业60天;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对44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警告处罚。共对13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17名注册会计师给予3至12个月的暂停执业处罚,对117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