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4]5号
颁布时间:2014-01-29 10:26:16.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总结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狄愷 薛杰
联系电话:010-68552528 68552897 68552528(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会计司
制度二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邮箱:dikai@mof.gov.cnxuejie@mof.gov.cn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