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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等十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0]3号

颁布时间:2010-01-15 11:00:33.000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保持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其中,2009年12月11日和12月30日,我会分别发布了第一批九项和第二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将第三批十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印发,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和《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
  电    话:010-88250206
  传    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征求意见稿)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征求意见稿)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征求意见稿)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征求意见稿)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征求意见稿)

  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征求意见稿)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征求意见稿)

  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

  10.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征求意见稿)

  11.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等十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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