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告2010年第7号
颁布时间:2010-04-29 11:44:04.000 发文单位:审计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3月至7月,审计署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总行及8家分支机构200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农发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村和农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计划及政策,及时保障粮棉油收购的信贷资金供应。2008年,农发行按照国家粮棉油储备计划,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累计发放粮棉油储备贷款1095亿元,食糖、肉类等储备贷款325.6亿元;累计发放粮棉油收购贷款3948.3亿元,支持收购粮油4077.9亿斤,收购棉花9906.6万担,促进了粮食生产及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加大对农村和农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农发行发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综合性开发贷款等商业性涉农贷款的余额和比重逐年增加,年均增长近23%,对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逐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近年来,农发行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先后制定了信贷管理、风险管理、资金和财务管理、审计监察等多项内控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质量、财务及经营绩效真实性等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分支机构规范经营、加强管理。
(四)资产质量逐年改善,负债结构不断优化。农发行在强化信贷风险防控的同时,加大了不良贷款的清收和核销力度,2008年,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2.49个百分点;发行金融债券2815.6亿元,同比增加314.4亿元,自主筹资能力不断提高;实现经营利润204.1亿元,同比增长37%,经营业绩逐年提高。
审计也发现,农发行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在一些分支机构仍时有发生。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在对农发行总行及8家分支机构的审计中查出以下主要问题:
(一)违规经营问题93.84亿元。
1.内蒙古、辽宁、吉林等地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工作失职导致粮棉油收购贷款资金被骗取或挪用52.99亿元。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该市第三粮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情况下,仍依据企业伪造的财务报表将其信用等级高评为AA级,并据此向该粮库提供2.85亿元粮食收购贷款,被其用于期货投机等活动,最终造成8236万元贷款损失。
2.吉林、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地分支机构向不符合贷款主体资格或贷款条件的企业违规发放贷款24.93亿元。如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安徽省黄山市分行在明知当地城建项目已于2008年4月全部完工的情况下,仍以该项目名义发放贷款2.48亿元,被用于当地开发区其他道路建设及征地补偿等支出。
3.黑龙江、湖北、湖南等地分支机构以涉农贷款名义违规向城市道路、土地整理等非农领域及项目发放贷款14.49亿元。如2008年2月至9月,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支行发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2.6亿元,被用于省级公路建设。
此外,辽宁、安徽等地分支机构还存在违规审批办理呆账核销1.43亿元和财务不实243.83万元等问题。
(二)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业务存在风险。
1.部分分支机构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经营管理较为混乱。有的分支机构贷前调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企业提供的明显虚假资料;有的分支机构未按收购进度放款以及对售粮回款监督不严,特别是对贷款资金大额提现或频繁划转等异常情况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购贷销还”等信贷制度流于形式。安徽、湖北等地一些分支机构对政策性贷款所对应的库存粮食核对监督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中储粮直属库和代收储企业擅自动用储备粮用于生产加工、粮食质量恶化等造成贷款风险的问题。
2.部分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放的商业性贷款存在风险。一是向开工手续不全、配套资本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发放贷款。如河南省巩义市支行2008年在相关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向当地政府融资平台发放河流综合治理项目贷款6.07亿元,其中1.7亿元被挪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等。二是有些政府融资平台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套取贷款。如2007年至2008年,5户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使用虚假合同和假发票从重庆市分行套取11.72亿元贷款。
3.信贷业务基础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授信环节基础工作较薄弱,对集团客户综合授信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企业利用农发行各地区和部门间在授信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跨地区、跨银行多头开户进行骗贷活动。二是客户信用评级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分支机构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流于形式,甚至依据企业虚假资料进行信用评级后发放贷款。三是部分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如2009年4月,长沙巴黎诗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因挪用棉花收购贷款投资房地产导致1.22亿元贷款无法归还,湖南省分行采取违规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等方式来掩盖上述不良贷款。
(三)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违规问题有19件。
本次审计发现19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严重违规问题,主要为外部人员利用农发行管理上的漏洞,弄虚作假恶意骗贷,或与农发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侵占粮食收购资金。如,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辽宁富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富等人采取虚构粮食收购业务和商业贿赂等手段,骗取农发行贷款4.79亿元挪作他用;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吉林省四平九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树岩、李树君两兄弟伙同当地农发行部分工作人员,采取编造虚假财务资料及收粮凭证等手段,骗取农发行2.66亿元贷款,部分资金被用于境外赌博挥霍等;2007年4月至8月,河南鞋城皮革(集团)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明杰等人采取虚假评估和重复抵押等手法,从当地农发行骗取贷款1亿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违规经营、贷款风险及信贷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已移送银监会等部门处理;对违反财务收支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责成农发行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严重违规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署建议:农发行应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始终将做好粮棉油储备和收购等政策性信贷业务放在首位,并积极承担政府主导的农业农村金融业务;审慎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管理,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移,确保商业性信贷业务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不断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切实强化风险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发行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1.及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截至2009年11月底,已整改金额为83.38亿元,占全部违规问题金额的88.85%.
2.强化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风险和损失。目前,审计发现的19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的资金61亿元,有12件已收回贷款7.03亿元;7件已落实有效资产保全,金额为38.67亿元;还在全行范围内对照14个重点环节和63个重点风险点进行了案件排查工作。此外,19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其中,法院已开庭审理5件,检察机关正审查起诉4件,公安及纪检监察部门正在查处10件。
3.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截至2009年11月底,已处理责任人383人次,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1人,免职或停职31人,经济处罚301人次。
4.整章建制,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农发行从审计发现的问题入手,及时查找原因,先后出台了10多项加强和完善贷款业务管理的制度措施,同时结合基层行改革和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增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