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财便字[2011]33号
颁布时间:2011-03-07 13:08:34.000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工作,培育优秀的科技经费审计队伍,我部拟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用评选的方式选择具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审计中介机构评选的程序为:
1.受理参选机构申请材料
2.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评
3.科技部在地方初评基础上组织开展综合评价
4.确定入选审计中介机构
5.签订审计服务协议
请有参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认真准备材料(见附件一),并于2011年3月16日17:00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报送至事务所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北京地区事务所申请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各地联系人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二。
综合评价工作统一委托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咨询邮箱:shaoh@most.cn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