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4号

颁布时间:2010-05-31 13:53:12.000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0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0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上述两表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货品范围与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0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商品名称 税号 原产地标准
1 己烷/正己烷 29011000 一、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或
二、在香港进行提纯,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2 二氯甲烷 29031200 一、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或
二、在香港进行提纯,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3 乙腈 29269090 一、从天然物质或化学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或
二、在香港进行提纯,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4 已录制的录像 85232928 从未录制磁性媒体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加载并整理声音或图像数据。
5 棉纺织纤维 52029100 使用内地或香港纺织品工厂制造、加工过程中得到的废碎布料制造,主要工序为分类、切碎、拆开、整理及捆装。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6 机动游览观光客船(乘员20-100人) 89011010 税号改变标准,但从本章其他品目改变至此除外;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7 8米以上游艇及
8米以上运动型艇
89039200 税号改变标准,但从本章其他品目改变至此除外;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2.2010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商品名称 税号 原产地标准
1 其他工业用单羧脂肪酸;精炼所得的植物酸性油 38231900 使用在澳门收集的在澳门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食油制造。主要加工工序为提炼。成品仅适于工业用途。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