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告[2010]22号
颁布时间:2010-08-16 17:11:28.000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明确证券公司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适用,我会制定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6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