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04-29 15:19:46.000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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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和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该三期债券”)将于 2011年5月1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该三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20”,证券简称为“大连0901”;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21”,证券简称为“四川0902”;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22”,证券简称为“湖北0902”。
该三期债券均是2009年5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均为1.7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1元。
二、本所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6日停办该三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该三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均为2011年5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该三期债券的投资者,均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5月16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该三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