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1567号
颁布时间:2008-12-01 09:48:50.000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保险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我会将从2009年开始实施分类监管,现就有关信息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产保险公司应定期向我会统计信息部报送新增信息,信息报送的内容、口径和报送频度见《财产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报送信息一览表》(附件),有关信息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二、各公司从2009年1月起开始报送新增信息,首次报送的信息为2008年度信息,请对照附件内容做好业务、财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信息报送时间按《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各公司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会联系。
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赵小鸣,联系电话:010-66288569,传真电话:010-66288093,电子邮箱:xiaoming_zhao@circ.gov.cn.
统计信息部联系人:詹景瑞,联系电话:010-66286589,传真电话:010-66288110,电子邮箱:jingrui_zhan@circ.gov.cn.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