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2013]158号
颁布时间:2013-09-06 16:08:50.000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证券公司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材料内容与格式要求》,同时发布,请遵照执行。
2013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于《工作指引》发布之日起启动。财务顾问应于2013年9月11日前向协会提交2013年度专业评价申请材料。协会将根据《工作指引》组织实施专业评价。
附件:
1.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
2.关于《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的起草说明
3.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材料内容与格式要求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3年9月6日
(联系人:徐子凌 联系电话:010-6657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