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03-06 10:45:52.000 发文单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了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等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现予印发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五种类型《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供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向用人单位推荐使用。各地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网站下载简易劳动合同文本。
附: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代章)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