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人函[2011]17号
颁布时间:2011-02-16 16:57:43.000 发文单位:国家测绘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2011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质量,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项目数额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其余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申报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人员须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及《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下载。
请将申报材料连同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以上版本)”制作的申报数据库软盘于2011年3月18日前报至国家测绘局人事司。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司教育人才处联系。
联系人:杨 娉
电话:010-63882003 13811577336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