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农[2011]10号
颁布时间:2011-02-16 08:19:18.000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围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产业链的培育,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促进农村科技创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方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科技部和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工作。2011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具体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版推荐材料时间为准。
三、联系人与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童海燕、谭华、饶世平,
010-51503912、51503675、51503698。
科技部农村司:霍季春、胡京华,
010-58881433、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李 超,
010-68551431、68551432。
科技部农村司 财政部农业司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