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函[2011]1131号
颁布时间:2011-12-26 14:39:26.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9年到2011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