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500号
颁布时间:2012-03-25 11:37:52.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深圳市典当协会,各典当企业:
按照商务部《关于正式运行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调整典当行变更到期换证工作流程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12]11号)要求,现就正式在全市运行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及调整典当行变更和换证工作流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运行监管系统,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和我委的要求应用监管系统开展业务,全面实现当票实时机打,及时、准确完成报表工作。
二、市典当协会应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中介作用,配合我委切实加强当票管理,受我委委托,按照全国统一当票和续当凭证格式,做好全市统一格式当票的监制、登记、发放和原当票收回核销工作,要加强纸质当票和网上数据的核对工作。
三、关于变更工作。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应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审慎提出变更申请,原则上一家典当行及分支机构一年内变更批准不能超过一次,变更申请统一通过监管系统直接提出,需在监管系统客户端录入变更申请的信息资料,并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格,盖公章后与其它书面材料一同报送我委,如我委按规定审核未通过,申请变更主体应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
四、关于换证工作。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在变更需换证或证书到期换证情况下,需在监管系统客户端录入换证申请的信息资料,并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格,盖公章后与其它书面材料一同报送我委,如我委按规定审核未通过,企业应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