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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财企[2008]472号

颁布时间:2008-09-26 13:32:06.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财政局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经委(中小企业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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