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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的决定

桂政发[2008]60号

颁布时间:2008-12-24 10:28:08.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桂”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桂政发〔2002〕67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给“大跨度拱桥设计与施工技术研究”1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给“反重力近终形铸造技术及其应用”等4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给“桂淮2号等淮山系列新品种选育及定向结薯栽培综合技术研究”等42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给 “木薯品种桂热3号、GR891的选育和推广应用”等95项成果授予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项目的完成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科技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紧紧围绕我区“推动科学发展,构筑新高地,打造新一极”的发展目标,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和开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广西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8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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