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9]15号
颁布时间:2009-01-23 10:57:12.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奶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区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奶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奶业稳步发展,饲养规模不断扩大,奶类产量持续增长,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8年全区奶牛存栏38万头,鲜奶总产量110万吨,日产鲜奶3000余吨;乳品加工企业24家,年加工鲜奶80多万吨。但去年下半年以来,因“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和进口奶粉冲击等原因影响,乳品市场消费不振,生鲜奶收购价格持续下降,奶牛养殖效益下滑,奶农养殖信心受挫,非正常淘汰奶牛现象比较突出,奶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奶业主产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既要认真解决当前奶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恢复养殖信心,坚决防止宰杀淘汰高产奶牛现象的发生,稳定奶牛存栏,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快建立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奶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奶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合理核定原料奶参考价格
由吴忠、银川等奶业主产区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生鲜奶生产成本,兼顾奶农、乳品加工企业利益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并定期或适时发布生鲜奶收购参考价,作为生鲜奶购销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依据。
三、加大对乳品加工企业生鲜奶收购支持力度
对国家公布确定的自治区乳制品加工企业在去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间原料奶收购新增贷款,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区内外乳制品加工企业在去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鲜奶的,按照增加量,由自治区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产品覆盖面较广、人员素质较高的夏进乳业等7家乳品加工企业购置的快速检测设备(主要是三聚氰胺检测设备),由自治区财政每台给予10万元的补助。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区内外生鲜奶收购运输车辆,实行全境内免费通行。规模以上乳品加工企业,享受自治区对工业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宁财企发〔2008〕1392号)。乳品加工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切实履行收购合同,及时兑付奶农奶款,坚决制止随意拒收限收合格生鲜奶、压级压价、克扣奶农等行为,保障奶农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标准化奶牛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力度
着力解决奶牛养殖规模小而散的问题,加快推进奶牛养殖“出户入园”工程,切实改善养殖小区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等设施条件,提高机械化挤奶比重,提升饲养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对今年改建、新建奶牛规模养殖小区(场),凡符合建设标准且存栏规模达到200头以上的,由自治区财政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现有的规模化养殖小区,通过收购、代养、托管、入股等方式,接纳散养户和其他养殖户奶牛的,自治区再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成绩突出的自治区给予特别的支持和奖励。对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收购散养农户出售高产奶牛的规模养殖户、养殖小区(场),其收购资金贷款,由自治区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蒙牛、伊利等外地乳品加工企业在我区建立奶牛养殖小区和稳定的奶源基地,实行与区内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五、加大对标准化奶站建设的支持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高奶站建设补助标准,将挤奶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生鲜奶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确保今年全区所有生鲜奶收购站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的目标。同时,严格实行生鲜奶收购许可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在生鲜奶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确保生鲜奶质量安全。
六、扩大奶牛良种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以提高奶牛单产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扩大奶牛良种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加强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奶牛品种改良步伐。今年,自治区对所有奶牛实行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支优质冻精15元,由政府统一采购。有条件的市、县(区)要积极建立成年高产奶牛和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对奶牛养殖户实行直接补贴,稳步扩大优质奶牛资源。
七、扩大奶牛政策性保险覆盖面
进一步完善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扩大奶牛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今年,自治区将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提高政府补贴比例,降低奶农投保自筹比例,确保完成成年奶牛15万头、后备奶牛5万头的保险任务,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降低奶农养殖风险。
八、着力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
各地要加大对奶农合作社、奶牛养殖协会和农民专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其有序健康发展。乳品加工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采取多种形式,与奶农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今年,自治区重点扶持20个运行良好的奶农合作社或奶牛协会,每个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九、加大对奶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了解当地奶农贷款情况,主动与金融部门协调,帮助奶农落实贷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奶牛抵押贷款,帮助奶牛养殖户、奶农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奶农合作社的信贷申请,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快审批进度,对已经审批的项目要抓紧落实信贷资金。
十、加大奶牛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推广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奶牛养殖小区(场)逐个登记,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饲料和兽药等生产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加强奶农饲养管理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全面推广农业部《生鲜奶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奶牛场卫生规范》和科学配方、料草平衡等节本增效技术,帮助奶农降低成本。同时,要在严格控制随意宰杀和出售高产奶牛的前提下,指导奶农适度淘汰老弱、病残和低产奶牛,改善牛群结构,提高生产效益。
十一、切实加强奶牛疫病防控
坚持生产发展和防疫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加强奶牛疫病的防控,建立奶牛免疫档案,强化对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实施好疫牛的强制扑杀及补贴,消除疫情发生隐患,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同时,要加强奶牛各种常见病的防治,减少发病率,降低奶牛养殖疫病风险。
十二、支持乳品企业开拓销售市场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措施,让广大消费群体知道宁夏乳制品安全可靠、品质上乘的真实情况,挖掘乳制品消费潜力。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带头消费我区地产乳制品。积极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开拓市场,对其在外地的品牌推介促销活动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