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综发[2009]9号
颁布时间:2009-03-23 14:38:02.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体育局
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足球彩票和网点即开型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的通知》(财综[2005]27号)和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 83号)的规定,为了支持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现就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我省地方留成部分分配比例通知如下:
一、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按销售额20%计提,其中:10%上交中央财政,10%上交省级财政。
二、上交省级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省级、市州和县(市)之间分配,分配比例分别为30%、40%、30%.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已计提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结转到2009年一季度,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