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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科技保障基地的通知

渝办发[2009]86号

颁布时间:2009-04-07 11:00:01.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8〕53号)规定和市委三届第九次议军会议的决定,市政府同意设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科技保障基地(以下简称保障基地)。保障基地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现有的科研人员、设备装备等资源,主要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一是为市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提供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二是培训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三是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应急装备;四是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五是依托科技装备建立应急保障科技队伍。

  保障基地业务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指导,日常管理和工作经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时负责核拨工作经费,并负责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九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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