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办发[2009]86号
颁布时间:2009-04-07 11:00:01.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8〕53号)规定和市委三届第九次议军会议的决定,市政府同意设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科技保障基地(以下简称保障基地)。保障基地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现有的科研人员、设备装备等资源,主要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一是为市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提供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二是培训应急管理与技术人员;三是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应急装备;四是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五是依托科技装备建立应急保障科技队伍。
保障基地业务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指导,日常管理和工作经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时负责核拨工作经费,并负责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