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09]60号
颁布时间:2009-05-08 15:22:21.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41号)精神,在合并原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设立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茅临生(副省长)
副主任:陈龙(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川(省水利厅厅长)
委员:李一飞(省农办副主任)
刘亭(省发改委副主任)
凌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褚子育(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康生(省科技厅副厅长)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廖卷清(省民政厅副厅长)
金慧群(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潘圣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章晨(省环保厅副厅长)
张文平(省建设厅副厅长)
徐纪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连小敏(省水利厅副厅长)
朱志泉(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幼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沈强(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局长)
李学民(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
韩兵(省法制办副主任)
柳萍(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安伟(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徐明(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连小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