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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

湘发[2009]3号

颁布时间:2009-01-19 14:48:17.000 发文单位: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敞开南大门,对接粤港澳,促进湘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意义

  1.战略地位与发展基础。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地理区位独特,战略地位重要。三市地处我省最南端,交通便捷,是湖南的南大门,是中部地区对接粤港澳的前沿,也是珠三角产业转移进入中西部地区最直接、最便捷的通道之一。随着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和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三市在全省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资源丰富,物产富饶。三市具有丰富的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农林产品、人文和旅游资源,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旅游胜地和我省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基础良好。三市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盐化工及精细化工有较强基础,能源工业、新型建材、电子信息、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有一定规模。2008年,三市经济总量占全省五分之一强。

  2.战略意义。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沿海产业内移、支持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等历史机遇,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富民强省步伐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充分利用国家宏观政策机遇,积极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是发挥三市区位、资源和产业等优势,加快与粤港澳全方位对接融合,推动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把三市打造成我省对外开放桥头堡和充满活力、富有吸引力、具有竞争力地区的现实途径。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既是湘南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推动湘南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3.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题,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着力提升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湘南地区建设成为泛珠三角区域中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不断提高湘南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富民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4.发展目标。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上台阶”的战略部署,从2008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支持三市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三市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利用外资、内联引资、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以上。在此基础上,再经过五年努力,力争湘南地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有较大进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山川秀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湘南奠定坚实基础。

  三、突出抓好承接产业转移

  5.加快推进与粤港澳的产业对接。研究把握粤港澳产业转移的特点和趋势,明确湘南地区产业定位和产业规划,主动融入粤港澳产业体系。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着眼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的出口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依托综合成本低和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引进上下游配套、横向关联项目,加大服务业领域项目的引进开发力度,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向高水平、宽领域、纵深化方向发展。坚持承接与合作并举、引进与培育并重,着力培育与粤港澳互补性强的产业,与粤港澳在农产品、能源、原材料、人力资源和旅游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粤港澳在现代物流、金融、人才、科技、品牌等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6.加强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在湘南地区确定6—7个省级开发区作为产业承接示范园区,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园区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园区按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做好产业有序承接,郴州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机电一体化产业,永州重点承接毛纺、服装、建材、制鞋、玩具等产业,衡阳重点承接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化工等产业。加快郴州出口加工区建设,加强配套生活区、产业区建设,促使郴州出口加工区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叠加保税物流功能的出口加工区。支持郴州、永州加快推进国家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地建设,争取将衡阳列为国家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鼓励三市与粤港澳共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和出口加工贸易示范区。

  7.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支持湘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在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代码共享、电子口岸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湘南地区建设2—3个大型区域物流园区和一批功能完善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积极引进大型物流公司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鼓励企业参与铁海联运、江海联运等运营模式,鼓励发展门对门的集装箱运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与粤港澳专业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和引智力度,鼓励壮大三市法律、会计、评估代理、工商和投资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承接企业的服务外置业务,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推动产业纵深发展和升级。加快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客商资源库、加工贸易项目库等,积极搭建企业融入国际营销渠道的对接平台。

  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粤港澳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农产品加工品牌战略。加大对湘南地区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龙头企业。鼓励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逐步实现农产品种苗优质化、品种规格化、质量标准化、加工规模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改力度,引进高科技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升级。

  9.大力发展制造业。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以推进自主创新为抓手,立足产业基础和区域优势,抓住国家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机遇,加强与粤港澳的产业对接,着力培育和打造管材加工制造、输变电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制造、有色资源深加工、电子信息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10.大力发展旅游业。科学编制湘南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整合三市旅游资源。支持南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南岳国家5A级精品旅游区建设。支持东江湖建设国家5A级旅游区,舜帝陵建设国家4A级旅游区以及九嶷山和阳明山旅游景区的整体开发,支持郴州红色旅游、温泉旅游开发和莽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湘南旅游促销宣传力度,共同打造湘南旅游品牌。支持湘南地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湘南旅游景区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把重要景区的公路建设纳入全省干线公路路网改造项目和通乡公路改造计划。

  五、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1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打通出省通道为重点,着力构建立体、高效、快捷的现代交通网络,打造湘南地区至珠三角各城市“四小时经济圈”。加快武广铁路客运专线、衡茶吉铁路、湘桂复线改造、衡临高速、厦蓉高速、二广高速、宜凤高速、道贺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怀—邵—衡铁路。加快京珠高速复线湖南段建设。加快推进湘南地区出省跨境公路建设,力争实现出省主干道等级化、高速化。重点支持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提升航道等级,发挥水运潜能。加强湘江衡阳段航道、港口建设。科学规划建设衡阳支线机场。

  12.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郴州煤矿扩能改造和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涔天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一五”期末开工建设。在湘南地区规划布局核电项目,积极争取将湘南核电项目纳入国家第二批内陆核电建设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开工建设。提高电网抗冻标准,完善电网结构,提高湘南电网输电能力和电网可靠性。

  13.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以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郴州出口加工区和湘南24个省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支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创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协调解决衡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的体制机制问题或争取单独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支持三市尚未批准成立开发区的各县市区在条件成熟基础上设立省级开发区。

  14.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把开发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耕地有效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湘南地区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招商引资的市场准入门槛,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坚决不上严重耗费资源、影响环境保护、破坏生态平衡的项目。珍惜矿产资源,做到集中开发、集约开发、深度加工,最大限度有效利用,防止乱采滥挖。高度重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已开采过的矿区,认真搞好沉陷清理、土地复垦和植树绿化,努力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和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推进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的投资强度和投资产出率,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稳定粮食生产。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5.加强用地政策支持。支持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郴州经济开发区、衡阳高新区、松木工业园、祁东经济开发区、耒阳经济开发区、永州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祁阳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扩规工作,拓展园区发展空间。适度增加三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确保重大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将产业承接项目用地作为湘南地区建设供地的保障重点,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实行批次报批,以利于园区储备必要的项目用地。积极推进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三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依法盘活存量土地,使用盘活的存量土地不占当年用地指标,不依据盘活存量土地多少增减用地指标。

  16.加强财税支持。逐步加大对三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政府设立的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专项资金重点向三市承接产业转移和贸易加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倾斜。用好用活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和项目予以税收减免,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加计扣除。企业购置用于环保、节能、节水以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允许加速计提设备折旧。

  17.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湘南开发开放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快开发区建设进度,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对湘南地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信贷支持,发展名牌拳头产品。创新金融品种,积极开展银团贷款、银行联合贷款、信托贷款,多渠道满足湘南地区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创新外向型信贷服务体制,拓展贸易融资、融资担保等多种外汇服务领域,满足外向型企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在国(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允许企业以股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支持湘南地区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商业银行适当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对于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积极探索以综合授信、单户定额、园区担保等方式给予信贷资金扶持。协调人民银行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扶持湘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实做强,健全完善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18.加强人才支持。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和“湖南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湘南地区实行适度倾斜。在湘南地区的工矿企业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资历、学历等参评条件可参照湘西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在三市的优势企业及科研单位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首批设置特聘专家岗位40个,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省政府特聘专家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引导和支持湘南地区有条件的开发区、企业和高校申报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加大对进入湘南地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资助力度,对优秀科研项目给予特别资助。积极为企业申报引进外国专家和先进技术,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在省级引智项目和资金方面向三市适当倾斜,在湘南地区建立一批省级引智示范基地,积极组织和选拔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积极帮助三市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促进湘南地区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交流。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每县市重点建设好1所以上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和劳动力培训资金,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三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湘南地区劳务经济发展。

  19.支持国企改革。以三市的有色、煤炭、盐业等领域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产业为重点,支持三市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及境外资本的合作,积极引导省属大企业、大集团与三市地方企业开展项目层面的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传统产业的更新改造和优化升级。支持湘南地区解决独立工矿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加大衡阳水口山、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等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省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20.提升海关、检验检疫服务效率。认真落实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三市审批减免税500万美元以上的减免税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支持衡阳现代物流园建设,对符合入园条件的物流企业,从快办理海关注册;支持三市建立公共型保税仓库或出口监管仓库。积极推动区域直达改革,加强与沿海海关的协作配合,畅通三市进出口物流渠道;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直达模式;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网上支付、无纸申报、提前报关、预约直达、加急直达等便捷直达措施,提高直达效率。争取国家支持,力争设立永州检验检疫机构。积极支持湘南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出口免验资格,引导湘南地区更多出口企业提高分类管理类别,降低出口货物抽批检验比例。优先审批和上报备案湘南地区申请直通放行的进出口企业,帮助湘南地区更多重点企业获得出口“绿色通道”待遇,提高直达效能。大力推行质量、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帮助湘南地区进出口企业申办检验检疫相关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事项。加强国内外检验检疫政策与技术法规咨询,帮助湘南地区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和扩大出口。

  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21.健全市场体系。面向粤港澳,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双赢互利为前提,建立健全与粤港澳互联互动的商品和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特别是要素市场改革,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壁垒,创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在技术、环保、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与粤港澳接轨。积极参与粤港澳要素市场配置,吸纳粤港澳市场主体参与本区域要素市场交易,努力实现商品、资本、产权、劳动力、人才、技术、信息跨地区双向顺畅流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加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现代物流,搞活商贸流通。

  22.改革行政审批。放松对经济事务的管制,凡是由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决定、中介机构能提供服务的事项,原则上改审批制为登记制。全面清理审批项目,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省里削减20%审批项目。普遍实行项目审批代理制,省垂直管理部门和省直部门的审批权限“捆绑打包”,一并代理审批。全面实行项目审批限时制,一般项目在法定时限内缩短1/3以上。加强会计、信息、法律、就业、知识产权、投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23.优化经济环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敢于让利于市场的政策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管理环境,努力打造与粤港澳无差异的投资环境。

  八、加强组织领导

  24.成立开发领导小组。省里成立湘南地区开发开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湘南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日常工作。

  25.强化工作责任。湘南三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开发开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明确主要领导责任,实行目标考评,逐级落实目标管理。省直各部门要把支持湘南地区开发开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加强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向国家争取对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政策支持,做好项目衔接和争取工作。

  2009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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