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2009]1号
颁布时间:2009-02-04 14:44:57.000 发文单位: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推进“一化三基”,加强“三农”工作,克服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粮食总产和农民收入均创历史新高,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目前,我省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特别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逐步显现,农民工回流增多,农产品价格出现下行态势,部分涉农中小企业面临发展困难,这些新困难与历史形成的老问题互相叠加,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我省确定的农民增收目标就难以实现。2009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保增产、促增收、强基础,全面发展农业农村经济。
一、提高农民增收的保障能力
1.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资金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2%以上。抓住国家将“三农”作为扩大内需投入重点的机遇,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由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落实国家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抓紧衔接落实国家取消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整合支农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切实抓好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增加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主要农资产销调控。继续实行“一卡通”与村干部直接发放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补贴资金早到位、补贴政策早见效。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克扣、截留、拖欠、挪用,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力争县域内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农的激励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林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规模经营大户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抓好村镇银行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增设经营网点,为农民提供快捷资金汇划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合作的试点。提高小额信贷上限标准,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会同湖南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湖南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促进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三农”经济发展的有效资金投入。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省财政新增农业保费补贴8000万元,扩大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序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建立大宗农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由省物价局牵头,对粮油、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建立价格预警体系,根据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向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预警信息,适时加强政府引导调控。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探索建立生猪等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完善粮油、猪肉、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制度,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推进储备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4.提高农业抗灾能力。立足抗灾夺丰收,确保防洪安全。抓紧编制完善洞庭湖治理规划和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全面启动洞庭湖综合治理近期实施方案,开工建设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三个蓄洪垸,完成层山安全区建设试点。加快实施以湘江流域为重点的“四水”治理工程。抓好37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21处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29处大型排泵站扫尾建设。增加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农田水利“以奖代投”、“民办公助”补助比例,扩大补助范围,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山塘清淤扩容、沟渠疏浚等项目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快制定全省农村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完善防灾应急预警体系。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完善气象预测预报基础设施,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健全森林防火保障机制。建立各种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大力宣传普及灾害应急知识,加强灾害知识培训,提高灾害处置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农田建设。抓好土地开发整理,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资金,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增加旱涝保收面积。推进实施新增粮食产能高标准粮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和“沃土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展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和节水灌溉,搞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9500公里,年内实现7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96%的行政村通公路,稳步推进到组到户道路硬化,建立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制度。解决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制定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维护办法。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扩大农村电气化试点,提高电力保障能力。重视林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改善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森林蓄积量。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保护,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加快户用沼气和太阳能的使用推广,完善秸秆气化技术,积极支持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实施城乡居民集中区沼气污水净化工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服务。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三清五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水、改厨、改栏、改厕、改浴),抓好镇村同治,建立乡村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按照“稳面积、调结构、提单产”的要求抓好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总产稳定在595亿斤以上。加大优质稻、超级杂交稻、优质玉米、马铃薯等良种推广和技术创新转化力度,优质稻、超级杂交稻分别扩大到4000万亩和120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加强粮食主产县生产基地建设。抓紧实施全省新增粮食产能建设规划,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县。加快粮食标准化生产步伐,在粮食主产县和优质稻产区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支持种粮大户和粮食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认真落实国家加快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资金配套的政策。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奖励粮食生产先进县。实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8.深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完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设地方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大县创建活动,加大扶持特色农产品基地县建设。继续实施生猪“千区万户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加快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生猪出栏稳定在8000万头。推动草食动物、名优水产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环洞庭湖区生态渔业圈。调整优化蔬菜生产结构和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南销、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茶叶产业,重点扶持优质茶、有机茶发展。切实抓好柑桔品改,重点扶持建设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高标准柑桔生产基地。加快油茶产业带建设,培育一批油茶丰产基地县。抓好烤烟标准化生产建设。优化棉花、油菜、苎麻、食用菌生产布局,提高生产效益。着力加强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抓紧整合资源,集中打造引领优势产业发展的知名农业品牌。
9.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增值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和扩大外向型业务。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环境,放宽信贷准入条件,设立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支持标志性龙头企业开展行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加快培育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过10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程,依托骨干龙头企业,提高粮食、生猪、柑桔、茶叶、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增值率。龙头企业要通过建基地、联农户,带动农民延伸农业增值增收链条。
10.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由农业部门牵头,制订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80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0个、示范区100个。抓紧完善《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发展规划》,建好57个国家投资和75个省投资的县(市、区、场)质检机构,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共享平台建设。实行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抓好10个县市的农产品标识化流通试点。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可的申报。深入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力度,严格监测产地环境,规范投入品使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超残农药等违禁物品行为。抓好农资生产,加强价格监控,确保农资有效供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11.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流通服务,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落实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政策。办好红星农博会、西部农博会等会展活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大力扶持和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和流通中介组织,健全农村新型流通网络。探索开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创建一批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扶持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对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实行信贷优惠政策。
三、大力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
12.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导致农民工返乡的突出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破解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继续坚定不移地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就业引导力度,努力保持现有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就业跟踪服务,帮助其搞好岗位对接和生产资料落实,使其尽快进入就业岗位。鼓励省内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稳定劳动用工,对新增安排就业岗位的企业和单位实行政策扶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新开工的水、路、电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增公益性岗位,适当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尽快制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政策,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业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鼓励农民工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学费、培训费补助。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计划”、“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对用工单位开展的返乡农民工适岗培训给予补贴支持。
13.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抓住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新一轮产业重组的机遇,切实抓好农业招商引资。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密切跟踪涉农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战略布局调整和台海两岸经济交流提速的新趋势,支持外向型骨干企业加快项目对接合作,力争在引进涉农企业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中央企业来湘投资农业产业开发上取得新突破。拓宽招商引资领域,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等对农民增收影响直接的领域,筛选一批好的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园区的规划与建设,依托园区招商,促进农业产业的集群式发展和集约经营。建立农业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
14.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农民增收拓宽新的空间。依托“三农”资源和乡土文化,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农家乐、现代新村、民俗农庄等乡村休闲旅游。由省旅游局牵头,抓紧编制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布局,避免资源破坏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尽快推出一批重点休闲旅游产品,形成一批精品休闲旅游线路。全面推进“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公益性宣传,重视市场开拓,设计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开发形象。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快建设一支与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相适应、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四、强化科技对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
15.实施优质种苗工程。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整合科技资源,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大研发力度,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推进实施优质种苗工程,支持培育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在大宗农产品重点产区兴建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和种子储藏库,在每个市州建设一个高标准种苗繁育场。加大超级稻三期目标攻关力度。加快启动全省畜禽原良种场、省级以上(含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在生猪等畜禽水产主产区、调出大县新建100个原良种场和1000个人工授精站。2009年新建1000亩优质油茶采穗圃,培育油茶良种苗5200万株。加大柑桔、棉麻、茶叶等良种选育力度,加快林业优材更替和无节良材种苗培育,加强优质品种的引进转化吸收。
16.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围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机构建设,稳定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将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抓好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按照区域和产业布局,成立农业专家指导组,加强重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制定具体政策支持农业科技合作社、专业性农业技术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技术配套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发挥信息对农民增收的导向作用。
17.推进农业机械化。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加强农机化示范基地和机耕道建设,推进水稻耕种、收割、灌溉、植保等全程机械化。加强适应于不同地区使用的先进农业机械研发,支持发展农机工业,鼓励农机化技术创新。落实农机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销售、维修和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扩大农机推广应用覆盖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18.抓好农民技术培训。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农民科技与技能素质。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就业培训中心、农科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与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加快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等科技培训示范项目,重点培训科技示范带头人、农机能手、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扎实开展理论、法律政策、文化、科技、卫生“五下乡”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农民培训工作。
五、加强促进农民增收的制度建设
19.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紧完成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续完善工作,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09年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把承包地面积、四至和承包经营权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和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9年力争完成50%的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20.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地位,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探索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流转工作机制,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建立流转合同签证和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依法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建立农民流转土地的收益浮动机制,依法保护规模经营大户和农民的利益。扶持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培育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以县乡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为依托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扩大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介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典型经验。
21.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指导和政策扶持,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从2009年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100个,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2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认真落实工商、税务、金融支持合作社的各项政策,抓紧制定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创建“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和“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健全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其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22.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推进职能转变,着力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乡镇站所设置,通过明确职责、稳定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充分发挥乡镇站所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省财政增加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2亿元,确保提前一年实现村均运转经费4万元的目标。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加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严格控制乡村债务,严禁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新增乡村债务。改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农民负担监管常态机制,强化监督手段,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3.完善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继续坚持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推进第二轮175个省规划湘西开发产业项目建设。认真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援助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每户培训一人,帮助实现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区域协作扶贫、驻村扶贫和对口帮扶,重点推进专项扶贫计划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有机结合,积极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重点抓好1269个村的整村推进规划实施,并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倾斜。抓紧开展新一轮党政机关单位驻村建整扶贫工作。巩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成果,支持居住在滑坡体上的群众异地搬迁安置,大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重视解决无地无房渔民的生产生活困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渔民建房进行补助。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2009年“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领导力度。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基层组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抓紧建立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内容的“三农”工作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农民减负、耕地保护、防洪保安、动物防疫、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等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特别是县市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指标,加强督导检查,促进“三农”工作,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
200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