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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情况的通知

桂财税[2009]45

颁布时间:2009-05-31 08:54:09.000 发文单位:广西财政厅

广西第一、二、三、四批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2009年3月9日,我区2008年度第一、二、三、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已全部通过了网上公示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情况的通知》(财税政便〔2009〕2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分析工作,经研究,请我区2008年度已认定的四批共63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提供以下材料:

  本企业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减免企业所得税额、近三年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职工人数、大专以上学历科研人员人数、大专以上学历研发人员人数、每户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收费金额等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上述材料及相关数据分析说明和总结文字资料(含电子版),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法规税政处,邮政编码:530021,联系人:秦觅、季晓玮、吴晓青,联系电话:0771-5331692、5331630、5331691、5313195(传真),邮箱:gxqm@sina.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第一、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 广西自治区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情况明细表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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