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督[2010]9号
颁布时间:2010-09-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76号,以下简称“财政部76号文”)。现将财政部7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9]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我们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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