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建)发[2009]799号
颁布时间:2009-07-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局),自治区有关企业:
为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及关键技术产业化(简称金太阳示范工程)。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制定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全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