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公布2011年磷矿石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0]第1073号

颁布时间:2010-12-29 10:24:51.000 发文单位:商业部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和《2011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81号)现公布2011年磷矿石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下达量为90万吨。

  二、2011年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8年-2010年1至10月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及2007年-2009年生产企业的出口供货业绩进行计算。

  三、请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将配额数量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2011年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分配表

商 务 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第一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分配表

  数量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量

  1 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09105

  2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158286

  3 湖北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5422

  4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8761

  5 贵州鑫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7436

  6 宜昌宝石山矿业有限公司 13431

  7 北京瑞信天齐贸易有限公司 42923

  8 河南世纪恒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044

  9 广西海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7890

  10 贵州安发磷化有限公司 19809

  11 贵州德利奇贸易有限公司 5694

  12 贵州富曼磷业有限公司 18062

  13 贵州富地磷业有限公司 21357

  14 贵州汇农化学有限公司 8508

  15 湖北三新磷化有限公司 51717

  16 宜昌亚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3902

  17 宜昌市广盛源工贸有限公司 31822

  18 天津古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002

  19 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9829

  合 计 900000

  计算公式:某企业应得配额=此次下达配额量×(0.9×A1+0.1×A2)

  A1=(各企业出口数量÷全国出口总量)×0.3+(各企业出口金额÷全国出口总额)×0.7

  A2=生产企业出口供货量÷各生产企业出口供货总量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