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明电[2011]8号
颁布时间:2011-01-27 10:27:02.000 发文单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由于长时间雨雪冰冻灾害,致使林内枯枝落叶急剧增多,春节将至,入山旅游用火、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人为火源将大量增加,森林火险隐患明显多于往年,天气一旦转晴,气温将明显升高,森林防火形势将异常严峻。为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和教训,采取超常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狠抓落实。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超前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分片包干,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调查研究,严格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和疏于管理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防火氛围,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车辆巡回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鸣锣示警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农业、林业生产生活实际,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用火、管火、灭火的基本常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重点地区和部位要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引导林区广大群众科学用火管火,积极防火扑火。
三、采取果断措施,严格火源管理。火源管理不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市近年发生森林火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擅自野外用火而引发的。实践证明,管住了野外用火,就能防止森林火灾。各区县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最重要、最突出的问题来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和“禁火令”,禁止林区内违规野外用火。要加大巡护力度,落实管护责任,完善村组森林防火信息员和巡护员制度。要加强对痴、呆、傻及特殊人群和小孩管理,防止弄火成灾。在易发和多发火灾的林地、坟地和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高速公路及进入景区重点林区公路两旁等重点火险部位,要重点布防、增加巡护力量,必要时派专人死看死守。
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安全有效处置火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森林防火预案,切实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器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实和加强森林扑火专业队和半专业队伍建设,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辖区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精心组织,科学指挥,有关领导必须按相关规定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切实做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查处火案,实行责任追究。要按照事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从快严惩火灾肇事者,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森林火灾频发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六、加强值班调度,保证信息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领导要带班或坐班,确保火情动态、火势发展、扑救情况和领导指挥等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情动态,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值班脱岗和火情反馈不及时、不准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