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中小企[2011]21号
颁布时间:2011-03-25 08:46:51.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滨海新区、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推动我市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设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推动本地区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年度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案目的
通过编制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思路,制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合理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序推动转型升级工作开展。
二、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现有中小企业现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编制2011年本地区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目标、推动此项工作的组织机构、拟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调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分期分批进行转型升级改造工作。
(二)方案要求文字精炼、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要有量化指标,符合本市及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整体规划。
(三)请于2011年4月11日前将方案的纸质件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送到tjsme@sina.com.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