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机[2011]65号
颁布时间:2011-02-23 11:57:00.000 发文单位:杭州财税局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现将《杭州市农业机械化促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