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11]57号
颁布时间:2011-03-18 11:00:48.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建设1930个农家书屋是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0件、27项”实事之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甘肃省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农家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05年,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建成农家书屋13万个,覆盖全省77.4%的行政村,极大丰富了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按照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加大农家书屋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农家书屋覆盖面。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建成1930个农家书屋。
三、实施范围
陇南、定西、甘南、天水、临夏5个市州的1930个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出版物配置标准化。每个书屋配置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1200种左右,不少于1500册(盘)。其中,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村实用技术类出版物占30%,农村医疗卫生类占10%,文化教育类占30%,政治、法律、青少类出版物占30%。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甘南藏区,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按照配置标准选配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
(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有固定的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热爱公益事业,在村民中具有较高威信,本人愿意且有能力管理好农家书屋。
(三)布点科学。农家书屋建设提倡资源整合,尽可能选在农户相对集中,附近有学校,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要考虑与村党员活动室、农业技术培训站、体育活动场地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资源整合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书屋效能。书屋面积一般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五、资金筹措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分级承担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出版物购置资金,负责为每个书屋配置2万元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负责落实书屋书柜和阅览桌椅等配套硬件设施建设。
六、工作进度
3月,调研、编制全省农家书屋建设计划,掌握各地农业科技类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需求,编定书屋用书目录。
4——5月,检查1930个农家书屋各地配套设施落实情况,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农家书屋建设所用出版物等物资。
6月,召开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现场会。
7月,1930个农家书屋出版物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到位。
9——10月,对已建书屋进行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市州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
(二)落实建设经费。各市州政府要将本地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按规划纳入年度预算,落实好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各市州要加强农家书屋资产管理,确保长期发挥作用。要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地区要以农家书屋为基础,与县乡图书馆、新华书店联动,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出版物交流制度,扩大农民阅读范围。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农家书屋,可由新闻出版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代销、租赁业务,增强农家书屋自我发展能力。
八、验收办法
(一)验收主体。农家书屋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政府组织,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具体实施。
(二)验收对象。2011年确定的1930个农家书屋。
(三)验收项目及标准。
1.选址。选址合理,覆盖面较广;书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方便借阅。
2.出版物配备。出版物配备不低于2万元,各类图书比例配置符合要求,出版物登记完备,统一编目,分类陈列。
3.基础设施。统一悬挂农家书屋标牌,书柜、桌、椅、照明等基础设施齐全,配备防火设备。
4.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初步培训;《管理员岗位职责》、《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健全;配备借阅登记本、图书目录登记本和征求意见本;执行农家书屋开放时间、管理员姓名、电话及县级新闻出版部门监督电话“四公开”制度,并悬挂于书屋外墙显著位置。
九、落实责任
主办单位:省新闻出版局。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项目县市区政府。
主题词:文化 农村 农家书屋 建设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