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会[2011]678号
颁布时间:2011-05-06 16:32:23.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财政厅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管理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8号)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琼财会[2008]817号),激励广大注册会计师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创先争优、多创佳绩,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1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精心组织落实。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2011年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建立机制,严格审查,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广泛宣传。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陈玲 程燕芸
联系电话:68531650(带传真)
电子邮箱:hainanaccounting@163.com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李建泰
联系电话:68531745
电子邮箱:etain0701@cicpa.org.cn
附件:1. 2011年海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