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监督[2011]27号
颁布时间:2011-06-02 15:08:59.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房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检查组自2011年6月2日开始,对你公司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延伸检查2011年度或相关单位。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2、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编制程序、签章要求、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4、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5、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6、对财政拨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7、公司会计核算是否违反《会计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
8、其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经政策的行为。
二、检查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张俊
检查组成员:文华先 王萍 赖华真 陈泉君 汪蕊 闫莉欢
联系电话:(023)6757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