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资[2011]351号
颁布时间:2011-11-03 11:08:22.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澳洲湖盐雪晶盐等盐产品价格的函》(浙盐局函[2011]166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定“粤盐”牌澳洲雪晶盐和冰晶盐在我省销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自2011年12月10日起执行。
二、各地盐业公司在推广多品种食盐的同时,必须保证普通复合膜小包装食盐正常供应,以方便消费者自主选择。
三、请你局督促有关销售单位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