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函[2011]1160号
颁布时间:2011-11-16 11:31:35.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物价局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核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粤公函字[2011]604号)悉。经研究,为加强我省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管理,规范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收费行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的健康发展,保护被鉴定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我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规定,现就我省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参照《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规定的A类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今后,如国家或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鉴定机构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
附件:广东省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表
附件:
广东省灭火救援员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表
单位:元/人次
专业理论考核费 | 操作技能考核费 | |||
初级工 | 40 | 200 | ||
中级工 | 50 | 250 | ||
高级工 | 60 | 320 | ||
技师 | 600 | |||
高级技师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