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评协[2012]1号
颁布时间:2012-01-04 09:59:05.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度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为评估机构)会计决算和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决算工作有关要求
1、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和汇总报表。评估机构在编报前应对2011年度的财务收支、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011年度决算中调整处理,扎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11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工作安排,在完成本所会计决算后,需向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为省评协)报送决算报表,报送工作分两个步骤:一是网上报送。各评估机构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下载“Gnet平台软件下载—— Gnet网络桌面(IDB完整版)下载”,安装完成后,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并向省评协申请权限(如果在上年度填报时已有了权限直接录入密码就可以登录)。评估机构在取得权限后,把本期报表中的《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收入明细表》录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财务管理系统 ;二是纸化报表报送。在完成网上报表录入后,打印《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收入明细表》、《财务报表分析》,《封面》按要求填写(不得漏项),《编表说明》要详细填写评估机构总体情况、收入的主要变化和原因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并加盖相关印鉴后报送至省评协,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南阳评协)报送南阳市评估机构的汇总报表和各评估机构报表。
3、各评估机构2011年度会计报表由评估机构自主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评估机构报送会计报表应附审计报告书。
4、2011年度会计报表报送至省评协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
二、会费缴纳要求
1、会费缴纳标准按2006年12月18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总所与各分所分别按各自实现的业务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会费;个人会员按1000元、年检公告费每人100元交纳”。
2、持续经营的专营评估机构按年度报送会计报表并交纳团体会费;变更的专营评估机构按设立时间分段报送会计报表并交纳团体会费;终止的专营评估机构报送终止前的会计报表并交纳团体会费。
3、评估机构在报送注册评估师年检材料之前即2012年3月5日之前,应当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年检公告费一并缴清。
三、南阳评协负责督促、汇总本地区评估机构的会计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南阳地区评估机构在完成网上报表录入后,应将纸化报表及会费缴至南阳评协,由南阳评协审核后编制相关汇总报表一并报至省评协,同时应一并缴纳会费;其它地区的评估机构将相关报表和会费直接报送省评协。
四、注册事项
1、今年报表中的“调增项”没有改变,为使大家对此项目给予关注,改变以往有认真有的不认真的导致统计困难的情况,“调增项”的填写位置在填表开始时就提示您填写,有则填写具体数字,并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没有则点击“无”。
2、为了更合理汇总财务数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财务软件做了较小改动,2012年1月10号对机构开放,具体财务报表填报说明请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Gnet平台软件说明下载——参照关于2012年度财务报表填报说明和财务系统使用说明外,详见附件《2012年度财务软件修改说明》,请认真阅读。
电话:0371-65739617、65739627
会费缴纳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帐号:16048801040012002
开 户 行: 农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