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行政执法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12]22号

颁布时间:2012-01-05 09:43: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省法制办:

  《关于申请提高〈行政执法证〉收费标准的函》(粤府法函[2011]715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行政执法证》收费标准从原来的每证23元提高到每证(套)33元。

  请通知有关单位到价格主管部门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