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农发办[2012]1号
颁布时间:2012-01-31 13:56:43.000 发文单位: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区、县(市)农办(经发局、社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发展基金资金管理行为,明确投资重点,搞好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我市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县(市)农办根据立项指南要求,结合产业、资源、技术优势和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需填写《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应具备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繁育、推广的品种必须使用规范名称)、实施规模、地点、实施年限、进度和目标、技术指标、经济评价、资金预算和项目参与人基本情况等要素。
三、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已纳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注册后,方能进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完成后,向当地区、县(市)农办报送纸质申报书二份。区、县(市)农办负责项目核实、初审和推荐。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2年2月5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四、区、县(市)农办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加强项目指导,搞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项目完成后,区、县(市)农办应对项目的实施和市财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附件:
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31日